玉屏钟鼓楼,位于县城南十字街心,子午偏西二十三度。
   钟鼓楼始建于明永乐(公元1403-1424年)年间,迄今六百来年,历尽沧桑。清乾隆元年(公元11736年)朽塌。乾隆九年(公元1744年)重修。同治三年十二月七日(公元1865年1月5日)毁于兵火。光绪三年(公元1877年)再修。1972年7月拆除,1984年3月,中共玉屏侗族自治县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各族人民要求,拨款按原样,在原址予以修复。1985年10月1日破土兴工,1987年9月30日全部竣工。楼三层,二十八柱落地,地面海拔高程琉璃瓦屋面,青石板地平。建筑面积278平方米,耗资三十二万余元。
   钟鼓楼装饰,底层顶棚有"龙凤藻井",二、三楼角撑为"八仙",底楼角撑为"狮子",镂空花板有"文王访贤"、"仙女散花"、"吹萧引凤"、"哪吒闹海"。屋面鸱吻为鳌鱼及仙藻,凤凰和龙,台阶围墙元窗为"大吉祥"图案,二楼画"河图"、"洛书",三楼画"太极八卦",象征中华民族大团结中的古老文化。
   一九八九年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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