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堡:散落在贵州的活化石 | | 来源:21CN旅游 作者: 创建日期: 发表日期:2007-05-16 16:21:36 阅读:3502 P: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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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代的卫所制度
根据明代军制,帝国常备军分卫、所两级,大体以5600人为一卫,卫的长官是指挥使。卫又分前、后、左、右、中等五个千户所,每千户所1120人,长官是千户。千户所下设10个百户所,长官是百户。百户下设10个“小旗”,10个“小旗”分别由两个“总旗”率领,每小旗有军士10人,相当于现代军队的“班”。
卫所的分布,根据地形险要,小据点设所,关联若干据点的设卫,集合一个军事地区的若干卫、所,设置都指挥司,作为军区的最高军事统帅机构,长官是都指挥使。
到洪武二十五年,全国共有17个都指挥司,329个卫,65个守御千户所。
而在制约云南安宁最前沿的贵州,特别在有“黔之腹、滇之喉”之称的安顺一线,军队屯扎尤为密集。据史料记载,贵州全省境内共设置24卫和2个直属千户所——一个“卫”相当于今天的一个旅,一个“千户所”相当于今天的一个团。
作为军事重地,驻黔明军有几个卫除下设5个齐装满员的千户所外,还特地增设外守御千户所,贵州卫所之多,早已位居西南各省之冠。
据《贵州600年经济史》和《贵州开发史话》记述,按足额计算,当年留在贵州的20多个卫的军人应有20万人左右,而此时全国的常备军总数不过200万人,当时的贵州以占全国不到2%的面积吸纳了1/10的国防军,昔日人烟稀少的贵州山地,瞬间变成了一个庞大的军营。
2、屯田制
军队屯田之法,始于汉代。“盖取空闲之地,课人以耕,而因以战守,于足粮饷而省运输,养兵实塞之要,足国安民之计,莫先于是”——其性质是寓兵于农,“兵不出农,犹可以兼农,而省坐食之费。”令军兴屯,军粮有保证,军心安定,百姓负担减轻,国家节省军费。屯田制到了明朝,更加完善。凡有卫所之处,都有屯田。
(本页最后编缉:2007-05-17 23:3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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