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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天孤星网上结伴旅游遭遇险情 旅游“召集帖”安全成盲点2006-03-30 11:54:55人气(0/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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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主题数:1368
加入:2003-08-27 11:44:07
上次:2024-12-11 19: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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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闻晨报

    忙碌的都市,快速的节奏,纷乱的生活,让年轻的白领们想往外“逃”。相比旅行团的固定行程,越来越多白领加入了“驴友”结伴出游的行列。自助游带来自由、轻松、新奇的同时,也埋藏了诸多隐患,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一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谁来承担责任?

    “驴友”:半夜如厕摔下桥

    转眼“五一”黄金周又将来临,在众人欢笑着筹划旅行的时候,林小姐却在为去年5月2日那次结伴出游而烦恼。原本想要结交朋友的她,在旅游中发生了意外,而最令她寒心的是,事故发生后,无人愿意承担责任。

    去年“五一”前,王小姐的一位朋友告诉她,有家商务公司正在组织一次白领户外游活动,目的地是位于宁波的五龙潭度假基地。王小姐欣然前往。

    来参加活动的都是年轻白领,大家此前虽然互不相识,但很快就相谈甚欢。愉快的一天很快过去,大家各自领了睡袋休息。半夜时分,林小姐起来上厕所,黑暗中,她凭着白天的印象摸索前行,在一座没有护栏的桥边,林小姐一脚踩空,径直摔了下去,当即动弹不得。

    林小姐的呼救声惊醒了同行的“驴友”,但无奈当时天黑路不熟,她只得继续忍受疼痛,直到第二天清晨才被送往医院。经诊断,林小姐身上多处受伤,医药费和伤残鉴定费花去了数万元。

    对于林小姐的意外,无论是这家商务公司,还是景区管理方,都不愿承担任何责任。于是林小姐在今年年初将两者一起告上了长宁法院。

    日前,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决定择日再审。

    发起者:自发活动自己负责

    “活动是自发参与的,并没有邀请她参加。”面对林小姐的质疑,商务公司的负责人王先生如此答复。他说当时他是在网上看到一些网友的出游召集帖,才决定和另外两人一起组织这次活动的,在整个活动中,他仅负责与景点方面联系,没有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参与者只需负担包括门票在内的各种出游费用。他还一再强调此次活动是个人行为,与其公司无关。

    景点管理方:事发地不属管理范围

    景点管理方同样认为自己不应担责。其代理人说:“林小姐等人的野营地尚处于待开发阶段,在前往该地区的山路上,管理部门设置了一道铁门予以警示,我不知道林小姐等人是怎样进入事发地的,但可以肯定的是,离开了景点后发生的事故,与景点管理方无关。”

    出游:“召集帖”日均千条

    昨天,记者登陆几个大型旅游网站和社区论坛发现,由于正值春暖花开时节,再加上“五一”黄金周临近,“结伴同游”的召集贴比比皆是:“寻‘五一’同游九寨沟的朋友”,“包车一起游青海湖”,“你和我一起去庐山吗?”一家著名旅游网站负责人也证实,在他们网站发布“结伴同游”帖的数量日均有1000多条,且响应者不在少数。

    记者仔细看了一下这些召集帖,发帖者多数是年轻白领,出发地主要为北京、上海、广州,目的地则多为云南、西藏、青海、尼泊尔、柬埔寨等,出游以高山攀爬、奇地探险为主。而对于选择旅友的标准,大多是年轻、开朗、热爱旅游,男女不限。

    “新驴”:只想旅途结交朋友

    想要体验流浪的王小姐,昨天第一次在网站上发出了同游丽江和大理的召集帖。“没有时间,也没有地点的规划”是王小姐对这次“流浪之旅”的全部诠释。“我只是想多结交些朋友,能在途中互相解闷。如果能遇见一两个知己,就更是人生的一大收获了。”对于旅途中可能发生的意外,她说没有想过。

    发帖者吴先生已经有过三次自助出游的经验。第一次他是作为响应者,参加了网友发起的黄山游,之后两次他都是主动在网上召集同伴。对于“结伴同游”,吴先生认为可以找到更多有着共同兴趣和爱好的人。“我们上班族生活的圈子都不大,很难在周围人里召集到同行者。”吴先生认为通过网络,不仅能找到同行的“驴友”,还能因此扩大生活圈,认识到更多人。而对于安全问题,吴先生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选择和安全负责。

    “老驴”:结伴出游存在隐患

    北京的冷先生组织自助游已有10多年。“自发组织的自助游属于个人行为,大多是‘率性而为’,其中隐藏着很多潜在的危机。”冷先生分析说,首先是发起者对行程不确定,遇到临时的变故没有具体的应对措施,只能采取一种随遇而安的态度;第二是“驴友”间只是一种感情层面的维系,由于不属于营利性质,事前没有任何协议,相互之间都不能提供法律上的保障。“曾经有“驴友”在壶口瀑布自助游中跌下瀑布,事后也无法追究任何责任。”

    网站:不收费用不负责任

    对于这种“结伴出游”的方式,几家网站负责人均表示,他们只为“驴友”提供旅游结伴的平台,并不收取任何费用;在网站的公告上,也都明确地进行了说明:“发帖人发布信息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切因发帖人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发帖人个人承担。”

    律师:自我保护先行投保

    上海中茂律师事务所盛雷鸣律师表示,仅以个人的名义,在网上发帖召集出游,且发起者本人不收任何费用,这些都可以理解为一种无偿的要约行为。而当人们接受了邀请后,就意味着参与人和发起人一样,对旅游的路线、行程安排具有平等的表决权。此时,每个人的地位一律平等,既没有人可以对自己进行制约,同时自己也应当尽到足够的自我保护义务。他认为目前解决后顾之忧的最好办法,是“驴友”自己先行向保险公司投保。

    行家:出行之前“审核”同行

    旅游网站的负责人也建议出游者购买保险,另外要对目的地和活动方式有所了解,并在旅游中注意安全,不进行有潜在危险的活动。

    根据经验,“老驴”冷先生给出了三条友情提醒:不要见到有人“吆喝”就盲目报名,应该先审核出行人员的资历,看看他们是否具有相关方面的经验,其次要看看组织者提出的行程是否完整,能否提供完善的后备支援,最后是在出发前购买相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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