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峰山属于一类保护区 公园将造红歌台 | | 来源:南方都市报 创建日期: 发表日期:2011-07-13 20:33:06 最后更新: 阅读(581) 回复(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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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见习记者何帆燕 石长峰顺峰山公园将引入文化元素,打造红歌台。昨日,顺德区大良街道党工委委员何春云接受南都记者专访时表示,顺峰山公园所处位置已非郊野,定位已经改变,将定位休闲、健身、文化等功能。引入商业化经营项目方面,将秉持三个原则:不破外整个公园的文化格局、体现充分的人文关怀、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明火经营的餐饮店绝不允许进入。”
定位 不再是郊野公园
“不否定顺峰山的城市绿肺功能,但定位上肯定不再是郊野公园。”主管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工作的何春云介绍,虽然目前顺峰山的新定位还未最终明确,但功能已经明确,已处于中心城区内的顺峰山公园,“这些年通过管理、改造、提升,正逐步被市民认同和喜欢。”
目前,顺峰山公园有几个元素已经非常明显,即休闲、健身和文化。何春云表示,顺峰山公园的定位如何明确,还需听取市民意见,“但有一个是肯定的,绝对不能搞成娱乐性的,吵吵嚷嚷不适合。”
“今年,我们计划引入航模比赛。”何春云说,去年,大良街道办委托深圳锦绣中华公司对顺峰山公园未来发展做规划方案。该方案中,顺峰山公园将建设有“三径”———步行径、骑车径、登山径。目前正在就方案再做调整,主要是加入一些文化元素,如打造红歌台。
变化 明火经营餐饮店不能进
引入商业化经营项目上,何春云认为将秉持三个原则:不能破外整个公园的文化格局,体现充分的人文关怀,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明火经营的餐饮店绝不能进。”顺峰山公园内“汀芷园”、“能仁居”两家餐厅何去何从?何春云表示,其去留将交由市民区评判,大良街道办将要求主管部门认真审视,“顺峰山公园属于一类保护区,按规定是不得有明火的。”
另外,大良街道还将在公园内适当安装视频监控,并实施治安联防联治。目前公园内已设有一个警务点,并聘请30多名保安。随着游玩市民数量的不断增加,大良街道办计划下一步扩大安保队伍,并将该队伍的管理交由公安部门负责。市政配套,如洗手间、能提供便民服务的高档次休闲站等也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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