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华山风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有关情况的通报 | | 来源:池州市物价局 创建日期: 发表日期:2011-07-15 22:37:04 最后编辑: 阅读(685) 回复(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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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省物价局《关于九华山风景区门票客运票实行分开定价的批复》(皖价服函〔2011〕99号),6月28日,我局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价法〔2009〕95号)和《安徽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召开了“九华山风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数共25名,其中消费者12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政府部门6名、专业人士2名。消费者参加人委托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会议邀请了池州日报、新安晚报、九华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参加会议报道。 会议由陶和春副局长主持,市物价局商品和服务价格科负责人介绍了听证方案,成本监审局负责人就九华山门票价格成本监审情况作了说明。25位听证参加人对市物价局提出的九华山门票价格调整方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发表了意见。 二、听证参加人对调整方案的意见 25名听证会参加人普遍认为,这次听证会准备工作充分,政策依据充足,方案详实。 1、目前九华山旅游业总体上尚处在投资开发的高投入阶段。九华山风景区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景区范围逐步扩大,旅游功能不断完善,九华山在国际国内品牌形象的不断提升,适时适度提高门票价格,有利于筹措更多的资金,缓解保护、建设、管理、开发投入资金不足的压力,实现九华山旅游经济的良性发展。适度提高九华山门票价格,是体现“品价相符”的客观要求。 2、适度调整门票价格,用价格杠杆来调节旅游需求和客流,对于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永续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3、九华山风景区实行“一票通”,景区内景点及寺院均取消“小门票”,实质上还是相对较低。从景区资源、文化内涵和旅游品牌,九华山风景区比其他景点相比毫不逊色,适度提高九华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符合比价协调原则,是价值规律客观要求。 4、现行门票190元的价格已被广大游客普遍接受,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九华山风景区门票客运票实行分开定价的批复》,门票、客运票两票分离后,门票价格实质只有160元。如不调整,突然将门票价格改为160元,势必让游客产生误解,误认为景区是因旅游品质下降而降价,从而影响九华山风景区的声誉等难以预见的不良影响。1位参加人做了网上调查,70%的网友认同现行的190元门票价格,并认为此价格可行。 三、听证人对听证参加人意见的处理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市物价局对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归纳和梳理,经研究,采纳参加人的大部分意见。具体是: 1、听证参加人中19人赞同方案一,即旺季每票160元、淡季每票110元调整至旺季每票190元、淡季每票140元;6位参加人赞同方案二,即将旺季每票160元、淡季每票110元调整至旺季每票200元、淡季每票140元。建议采纳方案一。 2、部分参加人对新方案的实施建议:加大宣传解释工作,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上述意见予以采纳,在制定门票价格时,应对管委会提出要求。 3、1位参加人建议对60岁以上的实行优惠减免政策。上述意见在制定优惠减免政策时予以体现,即60岁以上减半,70岁以上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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