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领导指示,为进一步弘扬蒙山独特饮食文化品牌,县政协研究决定举办一次"蒙山十大名菜"有奖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从2012年1月11日至2月20日止,周期为40天。 二、推荐菜谱范围及要求 1、推荐种类包括汤类、酿类、其他炒煎蒸炸类热菜、冷盘菜;地方小吃等(牛、猪、狗、鹅等系列菜除外)。 2、菜谱必须具有浓郁的蒙山特色、群众公认的。 3、可通过书面邮寄(地址:蒙山县政协办公室)、发送电子邮件(邮箱:6282322@163.com)等形式推荐。 三、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关心蒙山饮食文化的县内外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均可自愿申报、参与评选活动,经专家评委评审,评审小组组织综合考核,确定"蒙山十大名菜"向社会公示。 四、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及申请报名(1月11日至30日)。在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媒体上发布信息,同时通过县各大宾馆酒店、饭店单位或个人推荐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征集"蒙山十大名菜"初步候选菜谱名单。 2、评审小组初评(1月31日)。组织专家评选团研究,从征集到的初步候选菜谱名单中确定20个作为正式候选菜谱名单。 3、市民投票评选(2月1日至15日)。印发《蒙山十大名菜评选表》,通过填写评选表或网络参评等方式进行公开投票(每人限投1次票)。 4、评审小组综合考评及入围公示(2月16日)。根据投票结果,组织专家评审组进一步研究,初步确定"蒙山十大名菜",然后通过电视、网络等渠道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5、最终确认(2月20日)。经公示无异议,正式确定"蒙山十大名菜"。 五、表彰奖励 凡单位或个人投票的结果与正式评选结果相一致的,进行抽奖。获奖者凭本人身份证在宣布中奖时起10天内到指定领奖地点领取奖金。 六、活动监督 整个评选活动邀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员全场跟踪监督,由县公证处进行公证。
蒙山县政协办公室 201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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