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风上水生态扶绥”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 | 来源:崇左新闻网 创建日期: 发表日期:2012-06-05 18:32:22 最后编辑: 阅读(698) 回复(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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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风上水上扶绥”,何为“上风上水”,环保部门认为,集天地之灵气于山水之间,此谓“生态”,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此谓“风水”,“上风上水”实际是人与大自然的高度和谐。值此第41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中共扶绥县委宣传部、扶绥县环保局共同举办以 “上风上水生态扶绥”为主题的环保摄影比赛,旨在通过摄影家们的镜头影像向公众诠释“上风上水生态扶绥”的深刻内涵,同时,借以激发公众对扶绥生态环境的关爱之情,提高公众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意识。从5月30日起开始征稿,欢迎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 组织机构
1、 主办单位:中共扶绥县委宣传部
2、 承办单位:扶绥县环保局
3、 协办单位:扶绥县摄影协会
二、 参赛对象
区内外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
三、 征稿时间
2012年5月30日——7月10日(以收到作品邮戳为准)
四、 作品内容
参赛作品设三个组别,分别为环保纪实、自然生态、民风民俗组。
A、环保纪实组:记录扶绥县环境监管、生态保护、污染治理、绿色机关、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等方面作品。配简要说明(2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B、自然生态组:表现扶绥县自然风光、自然生态、自然遗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水源地保护、生态乡镇及生态村建设成果等方面的作品。
C、民风民俗组:真实反映扶绥风土人情、民风民俗,展示民族独特魅力等方面的作品。
五、 参赛要求
1、 参赛摄影作品要求客观、真实地反应扶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以及曝光有悖于生态文明、破坏环境的行为和现象。
2、 参赛摄影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选送,不用装裱。
3、 参赛作品规格为10英寸纸质图片。组照每组不超过5幅,每组按1幅作品计算。
4、 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创作,要提供原始文档,不收电脑技术修改与暗房特技制作的照片,不得抄袭、拷贝、仿冒他人作品。有关作品肖像权、署名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5、 请在参赛作品背面标明参赛组别、标题、拍摄时间和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与邮编、联系电话及作品必要的简短文字说明等。
6、 每个参赛作品只能向一个组别投稿,以便评奖。
7、 入选作品应在接到入选通知后10日内,向活动办公室寄交底片或数码文档资料。数码照片要求用JPG格式保存,文件量不得小于4MB,规定时间内未寄交的视为自动弃权,将取消获奖资格。
8、 比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所有获奖和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进行展览、复制、加工、出版及在其它媒体上用于公益宣传(商业性质除外),不再另付稿酬。
9、 投稿地址:扶绥县环保局办公室,联系电话:7530051,邮编:532100;电子信箱:gxfshb@126.com。来稿请在信封上注明“扶绥县环保摄影比赛作品”字样。
六、 评奖方法
由中共扶绥县宣传部、扶绥县环保局、扶绥县摄影协会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平、公正评选。评审小组对比赛活动有最终裁定和解释权。
七、 奖项设置
按三个组别分别设置奖项。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及证书;二等奖2名,奖金各1500元及证书;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及证书;优秀奖5名,奖金各500元及证书;入选奖不分组别,总共奖70名,奖金各100元。
中共扶绥县委宣传部
扶绥县环保局
扶绥县摄影协会
2012年5月30日 | “上风上水生态扶绥”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景天下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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