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向社会公开征集乡村旅游宣传口号 6月15日止 | | 来源:福建省政府网 创建日期: 发表日期:2013-04-12 22:28:29 最后编辑: 阅读(743) 回复(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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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宣传推介福建乡村旅游整体形象,提高乡村旅游认知度,汇集广大网友的创意巧思,福建省旅游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福建乡村旅游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福建乡村旅游宣传口号
二、作品要求
1、以福建乡村旅游为主题,凸显福建特色,充分展示福建乡村旅游整体形象。
2.每位投稿人提交的宣传口号作品不超过3条,每条口号内容一般不超过15个汉字,可附70字以内的简要创意说明。
3、文字精炼,简洁明快,深入人心,易记上口;内容健康向上,力求富于情感。
三、作品征集时间
2013年4月16日—6月15日
四、投稿方式
投稿人将宣传口号作品通过互联网发送到本次活动专设的电子邮箱,并附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联系电话。
投稿电子邮箱:fjtazj@163.com
活动联系电话:0591-87513309
五、作品评选方法
我局将对征集到的全部作品予以整理编号,邀请有关专家及业内人士组成评选小组,选出1件作品作为福建乡村旅游宣传口号使用,并向获选投稿人颁发证书及奖金2000元。评选结果将在“福建旅游之窗”网站公布。
六、特别声明
1、本活动投稿人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2、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凡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投稿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参评资格。若应征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稿人本人负责。
3、投稿人同意将投稿作品的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福建省旅游局。
4、本活动投稿作品一律不退稿。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福建省旅游局。
6、本活动的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上述声明内容。
福建省旅游局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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