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举办“百里画廊,水墨阳春”旅游风光风情摄影大赛 | | 来源:阳春市政府网 创建日期: 发表日期:2013-06-20 21:06:29 最后编辑: 阅读(935) 回复(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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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阳春景,杳然非世间”,这是“百里画廊水墨阳春”的深刻写照。近年来,阳春市相继获得“国家地质公园”、“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广东省文明城市”等系列称号。为反映和展示阳春市美丽而迷人的自然风光、风土人情、精神风貌和如火如荼的建设热潮,扩大阳春对外知名度,推动阳春旅游大发展,阳春市政府将举办“百里画廊,水墨阳春”旅游风光风情摄影大赛。
一、 主办和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阳春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 协办单位:阳春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阳春市摄影家协会 阳春书画院
二、摄影大赛活动评委 梁文栋(阳江市摄影家协会主席) 刘绍勇(阳江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黄宗庆(阳江市摄影家协会理事)
三、活动主题 本次摄影大赛将围绕“百里画廊水墨阳春”为主题,把美丽的阳春、多情的土地通过摄影艺术手法向人们展示阳春美丽的河山、多彩的风土人情及深厚的民俗文化,以镜头定格画面的方式来宣传阳春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旅游形象,让更多人了解阳春,畅游阳春,为阳春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四、征稿内容 所有参赛作品,应能客观真实地彰显幸福阳春、和谐阳春、秀美阳春,图片应以摄影艺术的手法从不同角度展现我市风土人情、自然风光、城乡建设、历史文化、旅游景点等佳作,特别是反映“阳春八景”的魅力所在的摄影作品,以新的视角和画面体现阳春旅游新形象。
五、征稿时间 2013年5月23日至8月5日。
六、征稿作品数量 从收集到的作品中精选100幅参展。
七、 展出地点和时间 展出地点:阳春书画院 展出时间:2013年8月30日至9月8日
八、征稿细则 (1)参赛作品要求本人新作,作品必须是2010年以来拍摄的作品。规格统一为8R彩色或黑白纸质相片;特殊规格的相片最长边可以制作为12寸,组照最多限5张,并排列在一张12寸的纸质相片上。 (2)参赛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只可作饱和度和对比度的调整。 (3)凡参赛作品中涉及的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不负其责。 (4)本次入选作品只供本次专题展览、制作画册及旅游宣传手册或公益宣传之用,商业用途另付稿酬。 (5)参赛作品背面应写上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拍摄时间。 (6)凡入选作品,作者必须提交电子文件供主办单位统一制作展出相片;由于作者原因无法及时提交文件,或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和违反比赛规定的,主办单位将取消其作品参赛资格。 (7)截稿后,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人员封存参赛作品至公开评选。 (8)作者一旦投稿参赛,则被视为承认本征稿细则。
九、奖项设置 奖金及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及奖杯一座 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及奖杯一座 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及奖杯一座 优秀奖35名,奖金各200元及证书一帧 入围奖60名,奖金各100元及证书一帧
十、收稿地址 收稿地点1:阳春市人防大厦九楼阳春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办公室 联系人:游学云、黄识许;联系电话:7735179 收稿地点2:阳春市摄影家协会 联系人:蓝军;联系电话:13829835988
阳春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 阳春市摄影家协会 2013年5月16日 | | 阳春市举办“百里画廊,水墨阳春”旅游风光风情摄影大赛 [景天下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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