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斗门将于11月8日举办第二届“斗门水上婚嫁”集体婚礼 | | 来源:斗门政府网 创建日期: 发表日期:2013-09-06 23:20:24 最后编辑: 阅读(816) 回复(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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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水上婚嫁”习俗是珠海市第一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进一步保护和传承这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让更多人了解这一传统的婚嫁习俗。斗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决定于2013年11月8日在美丽的水乡——斗门区举办第二届 “斗门水上婚嫁”集体婚礼,让水乡斗门给参与的每一对新人留下美好的回忆。现向社会广泛征集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婚礼时间: 2013年11月8日
二、婚礼地点: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灯笼沙
三、主办单位: 珠海市文体旅游局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 珠海市斗门区委宣传部
珠海市斗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珠海市斗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五、参加对象和条件
所有关注和喜爱 “斗门水上婚嫁”习俗、自愿用水上婚嫁礼仪作为自己婚礼的仪式、给自己的新婚留下美好回忆的人士。男女双方年龄不限,国籍和户籍不限。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持有效结婚证明者;
(二)服从活动主办方的活动安排,并能参与活动的全过程。
六、征集人数
新人13对(报满即止)
七、婚礼内容
(一)香闺待嫁;
(二)花船水上迎亲、祭龙王;
(三)民歌对唱、接新娘;
(四)跨火盆、拜高堂;
(五)致新婚祝词,颁发见证书、纪念品;
(六)婚宴。
八、主办方提供的服务及礼品
(一)为新人提供婚礼前酒店住宿一晚、庆典的主持、每对新人配三名助手(大妗姐、伴郎、伴娘);
(二)为新人提供集体婚礼当天的所有费用(包括新郎新娘礼服和化妆、往返酒店的交通工具、每对新人一桌酒席以及每位新娘上岸时分发的礼品小吃一份);
(三)赠送给每对新人集体婚礼盛大现场幸福瞬间纪念DVD光盘一套、证书一本、纪念品一份。
(四)为每对新人提供婚礼当天迎娶新娘的花船
九、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报名者可直接到斗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报名。报名时须携带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夫妻婚纱或生活照1张,并填写《“斗门水上婚嫁”集体婚礼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电话报名 :可先致电斗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登记相关信息,并将填写好的《“斗门水上婚嫁”集体婚礼登记表》上传到斗门区文化馆的QQ邮箱(1251653066@qq.com)。然后于2013年10月20日前将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夫妻婚纱或生活照1张及报名表一式两份(夫妻双方均签上姓名),邮寄到组委会办公室。并于2013年11月1日前,夫妻双方携带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到斗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进行报名确认。
十、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3年9月20日至2013年10月31日。
(二)报名地点:珠海市斗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江湾中路2号斗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人:吴小姐、苏小姐 联系电话:5318028、5522453 传真号码:5133005 邮政编码:519100
珠海市斗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二○一三年九月二日
附件:“斗门水上婚嫁”集体婚礼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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