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兴.西塘古镇 | 桐乡市位于浙江省北部杭嘉湖平原,地理坐标北纬30°28′~30°47′、东经120°37′~120°39′。东连嘉兴市秀洲区,南邻海宁市,北毗德清县、杭州市余杭区,西北接湖州市南浔区,北界江苏省吴江市。市区距上海市140千米,距杭州市65千米。沪昆高速公路(G60)、申嘉湖高速公路(S12)、320国道、沪杭铁路客运专线、京杭大运河等水陆交通要道横贯全境。
桐乡市境内为长江三角洲平原的一部分,境内地势低平,无一山丘,大致东南高、西北低,略向太湖倾斜,平均海拔5.3米。东西宽约36千米,南北长约34千米,总面积727平方千米。 境内土壤为江、海、湖泊沉积物,土壤分属水稻土和潮土两类,土地肥沃,适宜种植水稻和经济类作物。全市有耕地3.88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3.3%。其中:水田2.86万公顷,旱地1.02万公顷,分别占耕地面积的73.7%、26.3%。桑园0.83万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11.7%。 境内生物资源种类繁多。主要植物资源有485种,其中藻类12种、苔藓植物10种、蕨类植物8种、裸子植物20种、被子植物458种。主要动物资源有无脊椎动物198种,脊椎动物217种。 境内河流属长江流域太湖运河水系。市境河流南接海宁长安上塘河水系,北经澜溪塘与江苏省接壤,京杭大运河流经市境段长41.77千米。全市有骨干河道46条大部分河道与运河垂直相交,呈网状分布,与运河桐乡段相连的河道主要有金牛塘、白马塘、康泾塘、长安塘、含山塘、灵安塘、羔羊塘、西圣埭塘、长山河等,河道总长2401千米,水域面积合计46.3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6.73%,河网密度为3.3千米/平方千米。属典型的江南水网平原。
桐乡历史悠久,分布于境内各地的罗家角、谭家湾、新桥、张家埭、吴家墙门等数十处古文化遗址证明,在新石器时代,原始社会氏族部落就在此繁衍生息。其中1979年发掘的石门罗家角遗址,通过对罗家角第四文化层出土的芦苇经碳14测定、陶片经热释光测定,分别距今7040±150年、7170±10%,属马家浜文化早期类型。 市境周时名御儿,属越国。春秋时为吴越接壤争战之地。越王勾践三年(吴王夫差二年,鲁哀公元年,公元前494年),吴王夫差败越于夫椒(夫椒山,在太湖中),自御儿至今钱塘江以西皆属吴。 战国初年,吴越战事又起。越王勾践二十四年(吴王夫差二十三年,鲁哀公二十二年,公元前473年)冬,越王勾践灭吴,市境复归越。越自勾践以下,传六世而为楚所灭,楚国“尽取故吴地至浙江(钱塘江)”(《史记·越王勾践世家》),此地遂入楚境。 秦统一中国,郡县天下。秦王嬴政二十五年(前222),置会稽郡,下设由拳、乌程等县,今市境属由拳县。 西汉时,御儿又称语儿。高祖五年(前202),今市境属楚国。六年(前201),今市境属荆国。十二年(前195),改荆国为吴国,今市境属吴国。前元四年(前153)以后,恢复会稽郡。今市境属会稽郡。元封五年(前106),置十三刺史部,即十三州,会稽郡属扬州。今市境属扬州会稽郡。东汉永建四年(129),割钱塘江以东为会稽郡,钱塘江以西为吴郡。今市境隶属吴郡。 三国吴黄龙三年(231),由拳县“野稻自生,改为禾兴”(元《至元嘉禾志》)。吴赤乌五年(242),避太子和讳,改禾兴县为嘉兴县,属吴郡。今市境隶属嘉兴。此后历晋、宋、齐、梁不变。 南朝陈永定(557—559)初立海宁郡,今市境部分地域隶属海宁。 隋朝时,并嘉兴县入吴县,今市境属吴县,隶属苏州。 唐武德七年(624)复置嘉兴县,隶属苏州。今市境属苏州嘉兴县。翌年,又废嘉兴入吴县。今市境隶属吴县。贞观八年(634),复置嘉兴县,属苏州,今市境其时仍名御儿,为嘉兴县西南境。乾符六年(879),升御儿乡为义和镇。 五代后梁开平初,吴越王钱镠废镇称义和市,属杭州。今市境随嘉兴隶杭州。后晋天福三年(938),吴越王钱元瓘析嘉兴县西南境的崇德、南津、语儿、千乘、积善、石门、募化七乡置崇德县,设县治于义和市(今崇福镇),属杭州。元《至元嘉禾志》:“晋天福间始析崇德七乡置县于义和市,因乡以县名。”天福五年(940),钱元瓘于嘉兴县置秀州,为吴越国所辖十三州之一,崇德与嘉兴、海盐、华亭同为秀州属县。 北宋熙宁十年(1077),再割嘉兴县之梧桐、永新、清风、保宁、千金五乡入崇德县。政和七年(1117),赐秀州名为嘉禾郡。崇德县隶嘉禾郡。南宋庆元元年(1195),升秀州为府,称嘉兴府。嘉定元年(1208),又升嘉兴府为嘉兴军节度。崇德县仍隶属嘉兴。 元至元十四年(1277),改嘉兴军节度为嘉兴路,置嘉兴路总管府,后属于江浙行省,下辖崇德等三县一府(华亭府)。元贞元年(1295),升崇德县为崇德州,隶属嘉兴路。 明洪武二年(1369),复改嘉兴路为嘉兴府、崇德州为崇德县。《明史·地理志》:“元崇德州洪武二年降为县。”洪武十四年(1381),嘉兴改隶浙江布政司。从此,崇德随嘉兴隶于浙江。宣德五年(1430),巡抚、大理寺卿胡概奏析崇德东境募化、千金、保宁、清风、永新、梧桐六乡置桐乡县,设县治于梧桐乡凤鸣市(今梧桐街道)。 清,崇德、桐乡两县同隶属嘉兴府。康熙元年(1662),因崇德之名与清太宗皇太极年号同,故避讳称石门县,同时改石门镇为玉溪镇。 民国元年(1912),废嘉兴府,石门、桐乡两县属钱塘道。民国3年,石门复称崇德。民国16年废道制,两县直属浙江省政府。民国27年划属浙江省第二行政督察区。民国28年至民国36年属浙江省第十行政督察区。民国37年后属浙江省第一行政督察区。 1949年5月,桐乡、崇德先后解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崇德、桐乡两县同隶属嘉兴专区。1958年11月,崇德县并入桐乡县。1970年,改嘉兴专区为嘉兴地区,桐乡县隶属嘉兴地区。1983年,撤销嘉兴地区,分设嘉兴市、湖州市,桐乡县隶属嘉兴市。1993年,桐乡撤县设市,隶属嘉兴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