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深人们对今日玉溪深切的挚爱,全面反映玉溪的百年沧桑历史,真实地记录玉溪的发展变化及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弘扬玉溪人民艰苦创业、开拓进取、勇往直前的奋斗精神,增强全市人民的成就感、自豪感和凝聚力。经玉溪日报社、玉溪市档案馆研究,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全面反映玉溪历史的老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反映解放前玉溪城市、社会风貌、著名历史人物活动、各类社会组织机构活动等的照片。 2.反映玉溪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情况的重要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工程建设的照片。 3.反映党和政府各级领导视察和调研玉溪的工作、生活照片。 4.反映在玉溪工作和玉溪籍在外工作的著名人物、劳动模范、英雄人物及其他知名人物的工作、生活照片。 5.反映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玉溪纪实性照片,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风情、民间工艺、不同时期旧街貌、旧村镇、旧民居、老字号门店、著名名胜古迹、风景区、大型标志性建筑(老建筑)、广场、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历史文物及古树名木等内容的照片,以及同一区域前后变化的照片。 6.反映玉溪百姓衣着、饮食、居住、出行、文化、教育、劳动、宗教、休闲等变迁的个人照、家庭照、生活照、工作照、集体照等老照片。 二、征集要求 1.照片无权属纠纷,内容真实,图像清晰,每张照片附相应的简要文字说明(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影者等)。 2.所征集的数码照片或没有数码格式的普通照片(个人可对照片进行扫描),存储格式为JPEG、TIFF。缺少相应扫描条件的个人,可以提供照片原件,由主办方统一扫描整理,照片原件归还所有者。 3.老照片的征集条件适当放宽,能反映历史情况,即可征集。 三、征集方式 1.捐赠。主办方向捐赠者颁发照片捐赠荣誉证书;对捐赠照片的集体、个人,主办方对其捐赠的照片有优先和无偿利用的权利,并可以对所捐赠的照片中不宜向社会公开的部分,提出限制他人利用的意见,主办方将维护捐赠者的合法权益。 2.收购。属于集体、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照片,照片所有人可以向主办方出售。照片的收购价格,由主办方与出售人协商确定。 热忱欢迎保存有上述照片的集体、社会各界人,积极向主办方捐赠、出售照片原件或复制件。 玉溪市档案馆 联系人:余曙 陈宇瑞 联系电话:0877-2025430 玉溪日报社 联系人:杨娟 联系电话:0877-2029958 玉溪日报社 玉溪市档案馆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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