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连城冠豸山、石门湖风景区门船票价格的通知 (2012-05-05 更新) | VR场景(虚拟现实) | | 门票价格表。 |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连城冠豸山、石门湖风景区门船票价格的通知 (来源: 福建省物价局)
龙岩市物价局:
近几年连城冠豸山景区管委会和冠豸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冠豸山、石门湖景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并对石门湖游船码头进行全面维修和重新配置,新购游船、趸船等,进一步改善了景区旅游环境和游船的品质。根据成本监审和《福建省物价局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规定》(闽价服[2006]432号)精神,经研究,现核定连城冠豸山、石门湖景区门船票价格,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核定冠豸山景区门票价格为 40元/人次。 二、核定石门湖景区门船票价格为80元/人次(含价格调节基金2元)。 三、核定冠豸山、石门湖景区门船票联票价格为115元/人次(含价格调节基金2元)。 四、核定天寨景区(65元/人次)、九龙湖景区(80元/人次)联票价格为130元/人次(含价格调节基金2元)。 五、核定冠豸山景区、天寨景区门票联票价格为95元/人次。 六、核定冠豸山景区、石门湖景区门船票、天寨景区、九龙湖景区门船票联票价格为220元/人次、二日内有效,(含价格调节基金2元)。 七、对学生、教师、现役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游客门票价格的优惠政策,按《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规定》(闽价服【2006】432号)执行。 八、冠豸山、石门湖景区门船票价格核定后,景区管委会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应在各售票处醒目位置公布门票价格的相关内容由游客自主选择。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通知自2011年2月10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至2012年2月9日止。本通知执行前六个月应向社会公示。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住建厅、省旅游局 福建省物价局办公室 2010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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