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城市•美丽都匀”全国摄影大赛是由中国摄影家协会、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政府主办的2013第六届都匀国际摄影博览会主体活动项目之一,为认真做好本次摄影大赛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比赛组委会特面向全国征稿:
一、大赛主题
围绕“绿色城市•美丽都匀”这一主题,用摄影语言充分展示都匀人文地理、旅游文化、民族风情及城市新貌。
二、征稿时间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10月30日止(以收到稿件时的邮戳为准)。
三、奖项设置
摄影大展分二个类别:
1、风光类(城市风光、自然风光):
一级收藏奖1幅,奖金2万元;
二级收藏奖3幅,奖金各1万元 ;
三级收藏奖6幅,奖金各5000元;
优 秀 奖 50幅, 奖金各1000元。
2、民俗类(民族风情、社会生活):
一级收藏奖1幅,奖金2万元;
二级收藏奖3幅,奖金各1万元;
三级收藏奖6幅,奖金各5000元;
优 秀 奖 50幅, 奖金各1000元。
四、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紧扣主题,须在都匀境内拍摄,非反映都匀风光、民俗、社会生活的图片不得参赛。
(2)参赛作品拍摄时间不限,彩色、黑白、反转片、数码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4-6幅为限),作品规格一律为8R(长方形长边为25cm,正方形边长为20cm,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30cm),不得装裱。所有作品不得以电脑制作改变原始影像。
(3)本次大展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4)参赛作品请在背面注明作品题名,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时间、拍摄详细地点(特别重要),凡未注明上述内容的作品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5)凡入选获奖作品,作者必须提交30MB电子文件供主办单位制作展出;如因作者原因无法及时提交文件,或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将取消作品的获奖资格。
(6)凡在都匀地区以往摄影大展获过奖的作品,不得再次参赛。
(7)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8)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及获奖资格。
五、参赛作品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
贵州省都匀市广惠路272号都匀市摄影家协会
邮编:558000
电话:(0854)8255126 8253126 13985078135
六、颁奖仪式
颁奖仪式将在2014年大赛评奖结果正式公布后,由组委会选择适当时间在都匀隆重举办,届时将邀请中国摄影家协会等有关领导作颁奖嘉宾为获奖者颁奖。
七、特别声明
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报道、宣传广告等)不再另支付稿酬。
本征稿启示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2013第六届都匀国际摄影博览会组委会 2013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