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 | 清流县位于福建西部,武夷山南侧,地处东经116°38′17″~117°10′29″,北纬25°46′53″~26°22′07″。全境东西宽53.8公里,南北长65.2公里,总面积1806.3平方千米,其中陆地1764.15平方千米,占97.67%;水域42.15平方千米,占2.33%。东接永安市、明溪县,西连宁化县东部,南与连城,长汀县接壤,北与宁化县南部,明溪县相邻。人民政府驻龙津镇龙城街22号,电话区号0598,邮政编码365300,距三明市区80千米。
清流古属黄连峒。周、春秋末为闽越地。秦属闽中郡。汉属闽越。东汉属会稽南郡。三国属建安郡。西晋为新罗县,属晋安郡。东晋属宁化麻仓里,设清流驿。隋开皇(581~600年)时并入邵武县。唐开元二十六年(738年),改属汀州府龙岩县。后唐为长汀、宁化两县地,属汀州府。五代初属闽王,后属南唐。
宋元符元年(1098年),划宁化6团里、长汀2团里置清流县,以“溪流回环清澈”故名,属汀州府。县治设坊郭里。绍定元年(1228年),撤销县建置。清流境域为东西170里,南北200里。东至南剑州沙县界110里,以龙安为界;西至宁化县界20里,以草鞋岭为界;南至宁化县界15里,以百步岭为界;北至宁化县界20里,以金船岭为界;东南至连城县界100里,以上琴坪为界;东北至南剑州将乐县界130里,以覆船冈为界;西北至宁化县界30里,以大船岭为界。
元至元八年(1271年),复置清流县,属汀州路。明洪武元年(1368年),清流属汀州府。成化七年(1471年),析2里置归化县(今明溪),清流境域“自南而北有150里,自西而东有130里”。清代仍属汀州府。
民国元年(1912年),清流属福建省西路道,民国3年属汀漳道(道所龙岩)。民国21年,清流县苏维埃政府成立,清流属中央苏区,直至民国23年红军北上抗日。民国23年,清流属第八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治所长汀)。翌年10月,属第七行政督察区。民国35年,属第九行政督察区。翌年7月,属第六行政督察区(治所永安)。清道光至民国间,清流境域:东至永安200里,以大岭顶为界;西至宁化县,以金钱隘为界;南至连城县135里,以上琴坪为界;北至归化县,以五通凹为界。
1950年2月22日,清流解放,清流属福建省政府永安专员公署。1956年5月,并入龙岩专员公署。1959年2月,清流、宁化合并,称清宁县。罗坊、塘前公社分别划归永安、连城管辖。1961年6月6日(9月批准)恢复清流县建置,属龙岩专员公署。
1963年5月,属三明专员公署。1968年,属三明地区革命委员会。1968年11月7日,成立清流县革命委员会。1980年10月28日,清流县革命委员会改称清流县政府,仍属三明专员公署。1983年4月至今,属三明市管辖。
地形气候
清流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冬少严寒,夏无酷暑,日照充足,年平均日照为1583.4小时。年平均气温18.2℃,年平均无霜期300天,平均降水量1853.5毫米。
清流地势东、南、北三面向中部和西部倾斜。峰峦叠嶂,多半为侵蚀型中山、低山地形。全县平均海拔350米,海拔千米以上山峰21座,赖坊大丰山棋盘峰海拔1705.7米为最高点,系三明地区第二高山脉,沙芜洞口村海拔250米为最低点。
清流县地处中低纬度,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具有大陆性气候和海洋性气候特点。受季风环流影响,风向随季节变化非常明显,秋冬季,尤其是冬季多西北风;春夏季,尤其是夏季多东南风。由于纬度较低,太阳高度角较大,热量收入较多,常受海洋上大量水汽调节,气候既温暖又湿润。年平均气温18.2℃,最高气温38.8℃,7月最热;最低气温零下8.9℃,1月最寒冷。平均年降水量1853.5毫米,日最大降水量345.0毫米,出现在1994年5月2日。5~6月雨季,降水量占全年总降水量的1/3强,降水集中,易造成洪涝灾害,1994年5月2日,清流县遭遇特大洪涝。平均年日照时数1583.4小时,夏季昼长夜短,日照时间较长;冬季昼短夜长,日照时间较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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