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 | | 苏州.周庄水乡 | 昆山位于东经120°48′21″~121°09′04″、北纬31°06′ 34 ″~31°32′36″,处江苏省东南部、上海与苏州之间。北至东北与常熟、太仓两市相连,南至东南与上海嘉定、青浦两区接壤,西与吴江、苏州交界。东西最大直线距离33公里,南北48公里,总面积931平方公里,其中超过24%是水面。
昆山地处中国经济最发达的长江三角洲,是上海经济圈中一个重要的新兴工商城市,历史悠久,物产丰饶,素有“江南鱼米之乡”美称。
全市面积931平方公里,约合139.2万亩,其中耕地70.5万亩,园地1.65万亩,林地1.7万亩,居民点及工矿用地33.62万亩,交通用地8.13万亩,水域30.9万亩,未利用土地0.55万亩。
全境河流总长1056.32公里,其中主要干支河流62条,长457.51公里;湖泊41个,水面10余万亩。年均降水量1074毫米;年地表水中河湖蓄水6.9亿立方米,承泄太湖来水51.3亿立方米,引入长江水2.5亿立方米;年地下水开采量约0.95亿立方米。
矿产资源
境内有昆石、红泥、矿泉水等,尤昆石为奇。
生物资源
林木类有竹、松、梅、桑等,观赏型树种日渐增多,以琼花为珍;野生药用植物有百余种,数并蒂莲为贵;野生动物品种繁多,其中阳澄湖大闸蟹驰名中外。
旅游资源
市内的亭林公园融自然景物与名胜古迹于一体,玉峰山“百里平畴,一峰独秀”;古镇周庄以“中国第一水乡”闻名海内外,赵陵山良渚文化遗址被誉为1992年中国十大考古发现之一;顾炎武墓、秦峰塔、文昌阁等历史名胜广受注目;阳澄湖、淀山湖的水上风情园、国际游园、高尔夫球场、赛车俱乐部、度假村庄等现代化旅游项目,令人乐而忘返;丹桂园大型主题公园集观光、度假、游乐、餐饮于一体,广为游人亲睐。
历史变迁
新石器时期,昆山地方已有人类活动。 夏、商时期,地属扬州。 周时地称娄邑(见载于清代《昆山县志》),属吴国。 战国吴王夫差二十三年(前473年),越灭吴,地属越国。楚威王(前339年-前329年)灭越,地属楚国。 秦置娄县,属会稽郡。
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年),娄县属荆国。高祖十一年(前196年),荆国除,娄县属会稽郡。高祖十二年(前195年),立刘濞为吴王,治荆国旧地,娄县属吴国。景帝四年(前153年),吴国废,立刘非为江都王,治吴国旧地,娄县属江都国(见《汉书》、《史记》、《晋书》)。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江都国废,娄县属会稽郡。王莽始建国年间(公元9-13年),娄县更名娄治,属会稽郡。 东汉建武十一年(35年),复名娄县,仍属会稽郡。永建四年(129年),分会稽郡置吴郡,娄县属吴郡。 三国、晋、宋、南齐、娄县属吴郡。 梁天临六年(507年),分娄县置信义县,属信义郡。大同初(535-536年),分信义县置昆山县。 陈时昆山属吴郡。 隋开皇九年(589年),撤昆山县(撤县后地属苏州)。开皇十八年(598年),复置昆山县,属苏州。大业元年(605年),苏州改为吴州;大业三年(607年),吴州改为吴郡,昆山均为属县。 唐武德四年(621年),吴郡改为苏州;天宝元年(742年),苏州复为吴郡;乾元元年(758年),复改吴郡为苏州,昆山均为属县。 五代后梁开平元年(907年),封钱镠为吴越王,昆山属吴越国苏州。 后唐同光二年(924年),吴越置中吴军治苏州,昆山属苏州。 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吴越国除,改苏州为平江军,昆山属平江军。政和三年(1113年),升平江军为平江府,昆山属平江府。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升平江府为平江路,昆山属平江路。元贞元年(1295年),升昆山县为昆山州,仍属平江路。至正十六年(1356年),张士诚取平江路,改称隆平府,昆山县属隆平府。次年,张士诚降元,隆平府复为平江路,昆山州属平江路。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平江路改为苏州府,昆山州属苏州府。 明洪武二年(1369年),降昆山州为县,仍属苏州府。 清雍正二年(1724年),分昆山县置新阳县,两县同城分治。咸丰十年(1860年)四月,太平天国忠王李秀成部将江南文将帅李文炳取昆山、新阳两县,改昆山名昆珊,两县同属太平天国苏福省。同治二年(1864年)四月,太平军退走,复名昆山,与新阳县同属苏州府。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昆山、新阳两县合并,仍名昆山县,属江苏省上海道。民国3年6月,省改设5道,昆山属苏常道。民国16年废道,直属江苏省。民国22年,省设13个行政督察区,昆山属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同年12月,省改设9个行政督察区,昆山属无锡区督察专员公署。民国24年9月,省改设10个行政督察区,昆山属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26年11月15日,日军占领昆山。次年5月,直属日伪江苏省政府。民国29年3月,汪伪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昆山直属伪江苏省政府。民国34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伪政府倒台。9月,昆山属江苏省江南行署。10月,省撤江南行署,建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昆山为属县。民国37年4月,省改设9个行政督察区,昆山隶属不变。 1949年5月13日昆山解放,属华东军政委员会苏南苏州行政区专员专署。1950年10月14日,苏南苏州行政区专员公署改称苏南人民行政公署苏州专员公署,昆山属苏州专员公署。1953年1月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成立,昆山属江苏省苏州专员公署。1968年3月26日,苏州专员公署改称苏州专区革命委员会,1971年4月13日更名苏州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7月改为苏州地区行政公署,昆山均为属县。1983年1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实行市管县新体制,3月1日撤苏州地区行政公署,昆山属苏州市。1989年昆山撤县建市迄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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